一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一定向业户索取凭证、票据或商城的统一合同文本,然后上服务台加盖业务专用章,如消费者没有所要有效票据即不能够享受“先行赔付”,但商城也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。
二、消费者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,消费者可不去找业户直接到业务部投诉。业务部即会派人出面调解并对商品进行初步的鉴定,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,责令业户给予修复、更换或经济上的赔偿。如对业务部的鉴定有异议可向国家专门质检部门申请鉴定,然后根据结果给予妥善处理。
三、当消费者与业户对调解的条件达成一致,可由业户直接给予消费者赔偿。
四、当消费者同意调解条件,而业户不同意时,商城将出具《关于质量投诉处理决定》通知业户限期无条件执行,当业户在规定期限拒不履行时,由商城向消费者”先行赔付”。
五、当业户接受调解条件,而消费者不接受时,消费者可以根据《消费者权益法》到消费者协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。如业户对人民法院的裁决拖延、拒绝或无力履行时,由商城向消费者履行先行赔付义务。
六、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业户,由于撤场联系不上或无力支付时,商城可根据具体情况,给予消费者先行赔付。